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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20-11-16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辅导员岗位职责


1、在院党政组织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年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2、贯彻落实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》和学院《学生德育实施方案》,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,密切结合形势和针对学生思想实际,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3、负责指导班主任工作,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、年级学生干部和全体学生大会,研究学生工作,传达上级组织的工作方针,总结和布置工作。

4、负责组织和实施新生入学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奖惩、就业指导、毕业教育、特困资助等工作,负责本年级各班的学习秩序、生活秩序和活动秩序的检查与评比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。

5、负责抓好学生党建工作,组织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,对学生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,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和发展新党员工作。

6、积极支持共青团工作,热心指导团的建设、组织生活及其它有关活动。

7、指导学生广泛开展课外科技、文化、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8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经常深入学生、了解学生、关心学生,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、生活和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。

9、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形势政策、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
二〇一一年九月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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